近日,2名群众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 解民困扰,十年积案 终得解决”的锦旗送到乌拉盖人民法院,感谢承办法官认真办案、积极调解、有力执行,并帮助其后续顺利办理产权证书。
近日,乌拉盖人民法院受理了五起因民事主体拆迁合同导致的纠纷。2014年朱某等6名原告所在的小区要进行开发,当时负责房地产开发的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李某与朱某等6名原告签订了回迁合同书,约定将朱某等6名原告的六房屋拆除后,置换相应的住宅或商厅。
2014年,被告李某向第三人付某借款时,将上述六原告置换的房屋作为抵押网签至付某名下。后期因李某一直未能全部清偿付某的欠款,所以付某拒绝配合上述房屋办理网签。
面对群众期盼,本院将上述5件案件立为绿色直通车案件,优先立案,优先送达。受理上述案件后,将5件案件合并进行审理,执行部门配合做付某与李某执行案件的思想工作,经过为期30多天与各方、各部门沟通,各方达成和解。
最终乌拉盖管理区各部门积极协作下,高效办理了房产证,十年的“难题”最终迎来了“红本本”。
“群众的笑脸就是我们最大的动力”。看着2名群众幸福的笑脸,干警欣慰地说。“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乌拉盖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以法治之力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