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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典”亮幸福 弘扬婚恋新风尚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24-05-13 11:47:42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做好农村高额彩礼综合治理集中宣传引导工作,积极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乌拉盖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在乌拉盖管理区巴彦胡舒社区开展“拒绝高额彩礼,弘扬婚恋新风”宣传活动。


     活动中,向居民发放《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宣传手册30余册,法官就该规定具体内容进行讲解,帮助居民准确了解《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内容,了解彩礼认定范围,彩礼返还规则以及高额彩礼的危害和法律后果,引导居民自觉抵制高额彩礼,树立正确婚姻观、价值观。

     乌拉盖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坚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发挥“枫桥式人民法庭”作用,促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通过普法宣传、巡回审判、多元调解等各种方式,形成抵制高额彩礼强大合力,将治理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做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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