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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边草原,这里绘就了一片诉源治理新“枫”景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26 09:38:34 打印 字号: | |






      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创新为突破,以落实求实效,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积极推动 “一站式”建设提档升级,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切实增强推进诉源治理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主动融入管理区党工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树立以“抓前端、治未病”、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以“如我在诉”的真情实感,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推动乌拉盖法院一个中心,二处工作站,三类服务理念,四种联动机制,五化协同的模式举措,打造天边草原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的“地方特色品牌”,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进一步以能动司法绘就诉源治理新“枫”景。










   


诉调对接中心

      2019年成立的乌拉盖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始终明确以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两种方式为中心,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开展调解工作。2023年以来,诉前调解成功案件364件,成功率90.3%司法确认案件236件乌拉盖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诉前调解止纷争。加快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诉调对接和案件繁简分流,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和谐共处、协调了情理法的冲突。在近几年的工作推进下,诉讼服务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成为本院工作最亮眼的名片之一。







工作站

       成立乌拉盖法院驻乌拉盖交警大队“法官工作站”;与巴镇派出所联合成立了“警法联动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站”。切实扩大司法服务覆盖面,搭建起基层解纷的快车道,通过工作站对接的案件,有效地推进了诉源治理。






促进一网式治理的服务理念

       把矛盾纠纷防范在先、化解在前,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作用,筑牢筑强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在乌拉盖管理区哈场巴音陶海社区推进建立“无讼社区”示范点,在巴音额日和分场推进建立“无讼分场”示范点。







保障一地区重点的服务理念

      乌拉盖地区景色宜人,碧毯盖地,骏马奔腾,有着天边草原之美称,旅游事业是乌拉盖的重点产业,进一步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旅游环境能力水平,为建设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法院力量,针对旅游纠纷特点,在九曲湾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在贺斯格乌拉农牧场贺斯格乌拉淖尔设立湿地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按照“四就三定两免一重”原则(四就: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三定:定期、定点、定人;两免:免诉讼费、免执行费;一重:注重调解)开展涉旅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针对管理区涉环境资源和旅游纠纷案件,定期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工作,推进涉旅纠纷多元化解,助力管理区旅游产业提档升级。2023年截至目前,在乌拉盖旅游巡回法庭共计收案30件,调解结案26件,判决2件,撤诉2件。
































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服务理念

       与管理区司法局协调沟通,分别在贺斯格乌拉司法所、哈拉盖图司法所、巴彦胡硕司法所共设立3个“共享法庭”,以“不增编、不建房”下沉司法资源中实现司法供给的普惠均等,共同编织基层治理一张网创新创建共享法庭,依托辖区司法所现有空间,每个共享法庭配备一名联系法官和一名庭务主任(司法所所长担任)。对服务半径内有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司法确认申请、在线立案、文书送达、在线庭审、判后答疑等法律需求的群众,由庭务主任通过12368法律服务热线、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云上庭审、微信视频等方式与法官取得联系,确保实现“不增编”“不建房”,只需“一根网线、一块屏”,就可以实现司法资源共享,法治护航基层共治。




   

       实现网格矛盾纠纷衔接配合,联合哈拉盖图农牧场共同建立《“网格法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能够进一步将矛盾紧紧吸附在网格、化解在网格,充分缓解了司法资源压力

     


      争取管理区政法委支持,联合12家行政单位、国营农牧场等共同制定《关于涉企纠纷联动诉前调解工作机制》;

     


     与巴镇派出所联合建立联调联动、共解纠纷”机制及《锡林郭勒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法院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巴彦胡硕镇派出所警法联动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有助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实现涉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形成基层治理共同大格局。






01

诉源治理法治化。不断提质的依法解纷,立足司法职能,围绕“公正与司法”主题,持续实现提质增效,全程化整合多元纠纷化解力量。抓住诉前分流环节,增加立案过程中的解释和指导,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抓好诉中化解进程,引导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选择和解或调解;抓实诉外引导环节,提高特邀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持续继续发挥司法确认的优势。


02

诉源治理专业化。充分发挥诉源治理功能的多元解纷机制,让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与各职能部门、组织等建立专业制度,提高纠纷解决的专业化水平、多机关参与的联动协调水平、行业性调解的市场化水平, 推进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主动融入党工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制,让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03

诉源治理社会化。广泛开放的多元参与,基本形成了“党工委领导、管委会主导、法院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格局和创新协作联动机制。与各部门推动形成“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在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


04

诉源治理信息化。充分运用科技赋能,提升诉源治理效率,进一步科技手段的有效运用,本院面向社会公众发布《锡林郭勒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法院关于辖区各企业应用区块链技术提升证据防范风险的告知书》并扎实开展运用;设立3个“共享法庭”,以“不增编、不建房”下沉司法资源中实现司法供给的普惠均等,共同编织基层治理一张网。


05

诉源治理多元化。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新思路、新举措,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提升司法服务水平,采用“巡回审判”模式,将法庭搬到村屯、社区、田间地头、群众家中,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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