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立以来,乌拉盖管理区法院强化领导、创新思路、严抓管理,全面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强化领导,权责明晰。指挥中心由乌拉盖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建民担任执行指挥中心主要负责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执行指挥中心分配明确内设机构具体人员及其职责,保证专人专岗、权责明晰,履行好值班备勤、指挥调度、案件分流、网拍管理等职能,充分发挥了执行指挥中心的信息交换、指挥调度、决策分析功能。
执行监督,提高效率。执行指挥中心配备1名执行监督员,负责对各执行法官所有未结执行案件的节点进行监控、督促。做好执行案件结案审批、超长期案件督办、超期案件督办、执行中止、扣除审限、审批、临期案件提示解除限制高消费审批、被执行人屏蔽审批、监管查封不动产和扣押动产情况、银行卡冻结情况等工作。通过以专人督促监管实现了执行案件能按时执结,预防出现超期案件,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专人监管、强化联动。执行指挥中心专人负责执行督办、执行质效、事项委托、执行信访、网拍监管、上报下达、通知公告、值班巡检等工作。通过以专人负责监管实现了按时接受线上事项委托、接受各类文件及各项数据能及时上报等。从而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运行,努力提升案件的执行效率与效果。
统一归档,提高质量。执行指挥中心专门配备执行档案工作人员,即查阅人员与订卷人员。档案工作人员随时了解案件的归档情况,对已办结的案件,按规定期限督促承办人员及时立卷归档,承办人结案后将案卷交给案卷查阅人员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案卷质量,符合要求的,可移交订卷人员扫描订卷入档。以此确保执行档案的统一完整、安全。
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将切实发挥信息化、实质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监督管理,推进执行信息化保障和智能化服务,建立执行案件管理良性循环,构建执行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