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盖人民法院深入贯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在内设机构改革中,立足法院实际,合理构建内设机构。遵循司法规律,兼顾行政管理规律。凝心聚力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助推改革。坚持扁平化管理,改善监督乏力现状。
现共设有职能机构5个及下设机构1个,分别是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下设法警大队。其具体职能如下:
1、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负责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审查立案,诉讼费减免缓手续的办理,办理信访接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审理小额诉讼案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和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中涉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的诉前调解及保全措施的采取,企业法庭受理的涉及重点企业的诉讼案件等; 依法审查和办理诉前保全、公示催告、支付令等其他案件的立案工作;计算并通知原告、上诉人预交案件受理费、办理当事人申请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的审批手续;处理来信,接待来访,转办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非诉信件;参加院长接待日工作,负责交办、督办接待中涉及具体案件的有关问题;负责办理对外司法鉴定和外地法院委托送达、委托调查、委托宣判等工作;按照本院规定,做好信息调研工作;履行本部门其他工作职责。
2、综合审判庭
负责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刑事案件;做好诉讼指导工作,为当事人有效行使诉讼权利提供服务;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扩大办案效果;按照本院规定,做好信息调研工作;履行本部门其他工作职责。
负责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民事案件;负责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适用特殊程序案件等;做好诉讼指导工作,为当事人有效行使诉讼权利提供服务;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扩大办案效果;按照本院规定,做好信息调研工作;履行本部门其他工作职责。
负责依法审理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办理非诉类案件的审查、执行案件;做好诉讼指导工作,为当事人有效行使诉讼权利提供服务;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扩大办案效果;按照本院规定,做好信息调研工作;履行本部门其他工作职责。
负责依法审理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本院再审的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本院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制定评查标准,评查本院审执结的一审诉讼卷宗(包括电子卷宗),建立健全案件评查和通报制度;对案件评查工作进行调研;为每个法官建立案件评查质量档案并向审管办报送个人业绩档案相关情况。组织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执行异议案件审查、上诉案件案卷评查,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异议的提起;完成纪检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按照本院规定,做好信息调研工作;履行本部门其他工作职责。
负责辖区民商事案件的巡回审理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平息矛盾,并就有关问题提出司法建议;负责指导辖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扩大办案效果;按照本院规定,做好信息调研工作;履行本部门其他工作职责。
3、执行局
负责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审查和执行其他法律文书中有关财产给付部分的决定;负责执行本院第一审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及本院受托执行的案件;负责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执行案件,先予执行案件;按照本院规定,做好信息调研工作;履行本部门其他工作职责。
4、政治部
负责指导全院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院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办理法官考评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司法警察任职、退役及警衔管理工作;协同旗委组织部做好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本院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本院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院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和信息、简报的编写工作;负责研究制订全院各类人员的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及学历教育工作。负责全院计划生育、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本院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统战工作;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负责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及其联络工作;按照本院规定,做好信息调研工作;履行本部门其他工作职责。
负责法院系统纪律和廉政教育;制订廉政建设制度并督促实施;办理重大违纪案件;处理控告、检举法院干警违纪的来信来访和法院干警的申诉。 负责监督、检查全院法官及其工作人员执法执纪情况,进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教育;受理全院工作人员的申诉;接待、处理各方面控告、检举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来信来访;对行政违纪案件进行认真查处及配合纪检组对违纪党员干部进行查处;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定、组织、考核工作;协助组织部门考察干部、考核工作;对干警的任用进行监督;办理全院工作人员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工作;受理全院工作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按照本院规定,做好信息调研工作;履行本部门其他工作职责。
5、综合办公室
负责协助院领导协调本院各部门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文秘、印鉴、督察工作;负责本院保密、机要、传真工作;负责诉讼材料、报刊发行、办公网络维护工作;负责本院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工作。负责草拟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材料;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调研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组织、指导、协调全院论文、调研、信息的调查研究和编辑工作;起草涉及法律问题的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本院向旗人大常委会报送个案监督和重大事项的有关材料;组织、指导、协调全院审判方式改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工作;负责会议会务、协调、督办、文秘、财务、档案、机要、保密、卫生等工作;负责本院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本院各类固定资产的计划、购置和管理;负责本院诉讼费的收取及行政、业务经费管理和使用,编制本院各项经费的预决算报告;负责全院的武器、警械、服装等专项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按照本院规定,做好信息调研工作;履行本部门其他工作职责。
负责拟订全院调查研究工作计划;组织完成上级法院或者本院领导指定、委托的调查研究课题任务;负责协调本院审判庭和其他部门开展综合性的调查研究活动;组织交流和推广调查研究成果;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为领导科学决策和宏观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院信息宣传工作,指导、督促本院各部门的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按照本院规定,做好信息调研工作;履行本部门其他工作职责。
6、法警大队
负责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与本院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审判法庭值勤工作;负责法庭的警卫、押解人犯等工作;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协助执行死刑;协助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决定;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局的执行事项;负责本院机关安全和警卫工作;组织协调基层法庭的法警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协助相关部门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维护审判秩序;做好突发事件的临时性、控制性处理工作;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按照本院规定,做好信息调研工作;履行本部门其他工作职责。